二次金改案偵結 扁家收賄最少6億

劉世怡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以及扁家洗錢案今天(24日)偵結,依貪污、洗錢總共起訴二十三人,陳水扁一家全遭起訴,包括陳幸妤也無法倖免。檢察官認定陳水扁夫婦至少向企業家收賄六億,其中最大宗賄款來自於國泰蔡家給的四億,以及元大馬家的兩億一千萬;而辜仲諒也因為紅火案被起訴,將併案到高院審理。

  二次金改案,特偵組終於查清楚了。起訴名單包括陳水扁全家,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再次上榜,而陳幸妤也無一倖免,一口氣起訴二十三人。檢察官認定,幫家裡洗錢的陳幸妤明明是拿國務機要費買下寶徠花園廣場的豪宅,卻立下每月給十六萬假的租約變身房客,被依洗錢等罪名起訴。今年(2009)三月十六日,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被特偵組約談,因為他連續四年給陳水扁一億,總共四億。為何給錢?嘴巴說是政治獻金,但檢察官認為沒這麼簡單。

  蔡宏圖和陳水扁是大學同學,國泰為了爭世華銀行和富邦槓上:而國泰給陳水扁四億,蔡明忠只給一千五百萬落敗,國泰搶到世華銀行成功併購。陳水扁趁二次金改期間撈錢,還包括復華證券該鹿死誰手;元大馬志玲和開發辜仲瑩搶得兇。陳水扁、吳淑珍逼退辜仲瑩,元大馬家獲勝,關鍵在於給了扁家二點一億。檢察官認定,陳水扁夫婦至少收賄企業家六億元,陳水扁想脫身,近期內想脫身離開苦牢,難上加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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