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11:58

個資保護法修正 揭人隱私將重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擴大保護範圍,像是健康檢查資料、職業、犯罪前科等可以辨紕漏識個人的資料,如果被披露,單一事件最高可以求償2億元,而且民代、媒體若未取得當事人同意、涉及個人穩私同樣都會受罰,不過這項修法也引起學界與輿論質疑恐怕有影響言論自由的違憲之虞。

  

民嘴上電視什麼都敢說,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修訂通過後,可能要節制了,否則單一事件最高可以求償到兩億元,立法院20號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擴大保護範圍,除了原有的身份證字號等資料外,未來像醫療、犯罪前科等可以辨識個人的資料都納入保護,草案修正也刪除了民代、媒體免責權,未來民代、媒體揭發個人隱私同樣受罰。

  常上談話節目的立委邱毅說,此法通過,揭弊的功能會被壓縮,但會有技巧性再換個方式爆料,其實前陣子被媒體緊盯偷拍私人領域的立委吳育昇也擔心,法案通過如果無法落實,狗仔仍會游走法律邊緣揭人隱私。

  不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預計在本周五完成三讀,如果順利通過,媒體業者也憂慮,報導若涉及個人隱私都要經當事人同意,將對新聞自由帶來衝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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