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部份違憲" 都更案須修正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文林苑強拆房屋,爭議多時。現在,大法官做出解釋,確定都更條例部分違憲,大法官認為,都更條例沒有確保當事人知道資訊,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只要1/10同意,就可以拆房子,也不符合正當的行政程序,要求應該要一年之內,檢討修正。

  眼看著家,被怪手大肆破壞,夷為平地,文林苑的王家人,心痛的不得了,一整年,他們到處奔走,跑法院,申請大法官釋憲有了結果,大法官書記處處長吳永宋,大法官認為,都更條例第10條第19條違憲,包括沒有確保當事人知道資訊的權利,也沒有給他們陳述意見的機會,只要1/10同意,就能都更拆房子,比率也太低,還有,都更相關的計畫,只規定公開,沒有直接送到當事人手裡,也不對,這些都違反憲法的本意。

  保障人民財產居住自由,應該要1年以內,檢討修正,聽到結果,王家人沒有太高興,因為家早就不在了,王廣樹還要繼續討公道,但至少,未來,不會再看到,強拆房屋,居民激情抗議的畫面,不會再有,其他人受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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