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7 12:00

腎臟移植修法 放寬非親屬可器捐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人體器官移植,有了重大進展。行政院會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原本活腎捐贈,限制需要五等親內的條件,修正可以由非親屬活腎配對,國內醫師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但對於國外出現買賣腎臟等商業行為,建議主管機關應該研擬配套措施。

  一個星期三次,躺在病床上四到六個鐘頭,這是長期接受洗腎病患的痛苦,像是藝人金友莊去年就決定,捐腎給媽媽,讓媽媽重獲新生,台灣目前有6303人等待腎臟移植,但每年只能做300個腎臟移植手術,為了讓台灣更多人可以早日得到活體腎臟移植。

  行政院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從原本限制五等親內,放寬為「非親屬」,也就是陌生人可以捐腎,聽到消息,醫生都很贊成,但也擔心衍生出器官買賣的問題,健保應該拒絕給這些人排斥藥物,只要接受捐腎,病患長期都要服用抗排斥藥,醫生建議健保不給付不給藥,才能防範來源不明買賣器官的問題。

  其實衛福部提出的修正草案也明訂,只要發現仲介器官移植或買賣器官,將有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刑責,併科30萬以上50萬元以上罰金,如果病人在境外移植回國必須通報移植情況,否則將開罰3到15萬元,希望讓器官移植真正給病的是更多機會和希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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