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炤和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證所稅大戶條款暫緩三年!今天(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4條之一修正案,「證所稅大戶條款」確定暫緩三年,最快2018年才會上路實行。
立法院2012年修法開徵證所稅,全年售股總金額超過10億元的大戶,課證所稅稅率千分之一,因為引發股民反彈,爭議不休,最後在財委員會協商達共識,證所稅「大戶條款」暫緩3年實施。針對暫緩三年,立委李桐豪、林淑芬都表達不滿,林淑芬表示,高所得者應課稅是賦稅正義,大戶條款不應該暫緩,若版本不合,可以再協商討論。
圖片來源: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