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涉貪 檢當庭求刑30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災修工程收取回扣弊案,昨天開庭辯論終結,檢察官很罕見的當庭求處李朝卿和他的妻舅簡瑞祺30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開庭的時候,檢方傳喚前縣府員工,坦承有收取回扣,認為縣長利用職務貪汙,因此求處最高30年的刑期,但李朝卿仍強調自己沒有不法,還指共同被告不利於他的證詞,除了要推委卸責,還配合檢方對他羅織罪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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