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藍營前立委林益世,參選第八屆立委時,收受政治獻金70萬元,沒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而是存在妹妹林憶珊帳戶裡。監察院對林女開罰210萬元並沒收70萬元。林女打行政訴訟抗罰,法院今(21日)天判敗訴定讞。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爆發後,監察院查出林益世曾收政治獻金70萬元卻沒存入專戶,而是流向當醫生的胞妹林憶珊的戶頭,因此沒收70萬元,並對林女開罰210萬元。林憶珊不服打官司,主張帳戶實際由父親林仙保(歿)使用,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林憶珊有義務注意名下帳戶金錢進出,因此維持一審見解,今判決林女敗訴定讞。
監察院指出,捐錢給林益世的蔡姓男子等10人指證,70萬元是用來贊助林益世參選立委的政治獻金。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林憶珊的父親、兄長均參與政治,她應能預見帳戶會被用來提兌政治獻金,卻未監督防止,因此認定監察院裁罰無誤。(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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