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籍立委林岱樺這個月3日主持《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林岱樺主張為隨機、個人放生另闢蹊徑,未來民眾可一通電話通報,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進行媒合與收容等,提供「你放生政府埋單」的全套放生服務。但林務局堅持現行動保法,棄養是違法。林岱樺講到激動處還爆粗口開嗆,雙方協商的過程曝光,已有網友在網路上發起連署,反對林岱樺的提案。
不少網友分享這段影片,有人留言「聽得我火都來了」、「不需大聲,只要明確舉例」、「好無腦喔」、「怎麼會說這種話~所以我養小孩養了10年經濟有困難也可以放生嗎?為什麼可以說的這麼合情合理~不能照顧就不要養」和「一點討論精神都沒有」等等,也有不少網友跑到林岱樺臉書留言,希望立委「不要棄養」、「請委員務實點」和「請問小朋友可以放生嗎」等等。(翻攝林岱樺、李柏鋒的擴大機的臉書)
林岱樺影片:
影片對話全文:
立委林岱樺:我就是買了這個,或是無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養了!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再送回店裡面,我會告訴他們這樣,或是找其他寄養或是朋友...
立委林岱樺:請你務實一點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講得很務實,我講得很務實
立委林岱樺:我已經買了,店怎麼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用錢的,店為什麼不會再收?
立委林岱樺:不可能,店怎麼會再收?
相關人員:動保法本來就有規定不能棄養了,買的人本來就有那個責任了。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剛講動物保護法事實上是有規範的。
立委林岱樺:那如果說動物保護法,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
立委林岱樺:你告訴我答案!告訴我答案就好!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棄養是違法。
立委林岱樺:那怎麼辦?可是我沒有辦法養他啊!那怎麼辦?
相關人員:找人代養
立委林岱樺:那你覺得這務實嗎?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她找新主人啊,這很務實啊~
立委林岱樺:我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啊,收容所是不能殺的...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有啦,收容所也有您講的這些,工作人員早上一打開門,看到門口擺著一隻鳥,他們也會收容。
立委林岱樺:我會正當的告訴他,我要請你收容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
立委林岱樺:沒有,你們講的很不實際!我只要想到我現在住在大樓裡面...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依動物保護法本來就不能棄養動物啊!
立委林岱樺:我沒有要棄養!我告訴你說我沒有辦法...所以說這就是台灣行政單位的缺失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
立委林岱樺:因為...第一個..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啊..
立委林岱樺:局長你現在是在跟我對X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啦...我們是想說...
立委林岱樺:你現在是在跟我對X膩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不是說我們在討論嗎?
立委林岱樺:你在跟我對X膩啊?什麼叫做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對啊...
立委林岱樺:我覺得你才在雲端勒!你現在是在搞什麼?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您覺得棄養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立委林岱樺:我告訴你!我沒有要棄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說他不想養啊?
立委林岱樺:對!我就真的沒辦法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你政府要告訴我,因為我們現在是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辦法做!
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要申請什麼!那我就要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那我現在只是在後面收尾,你就是因為沒有,因為這個機制是良性的,當你有登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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