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 06:00

放生動物 未經核准至少罰5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未來違反規定釋放保育類野生動物,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果造成野生動物大量死亡或有破壞生態之虞者,處五十萬元以上、二五○萬元以下罰鍰。另外,草案同時全面禁止使用捕獸夾捕捉動物與野生動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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