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天(19日)穿著夾腳拖鞋到住家附近超商,卻被5、6名警察盤查,要求出示證件,讓他氣得在臉書貼文痛批「台北市何時變警察國家」。
負責盤查的保安大隊今天也公布當時負責盤查警員的密錄器,但這段影片卻只有後半段民眾和警員理論畫面,並無前半段正要盤查李永得的畫面,公布的6分06秒的畫面中,李永得只講7句話,其他都是民眾和警員理論過程:
以下是影片中的對話。
民:和警員理論的民眾;李:(李永得);警(密):即掛戴著秘錄器的警員;警(A):盤查的另一警員
李:你根據那條法律盤查我?
民:你走開沒你的事,不要再講了(把李推開),沒有犯罪事實不能隨便盤查,你們這些都是上一代違警罰法留下來的觀念
警(密):我們不是用違警罰法,我們是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這是公共場所
民:有看到足以認定犯罪情況才行,不能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
警(密):這是公共場所....
民:公共場所也一樣
警(密):這是我們大隊長指示臨檢的處所
民:我跟上面講過好幾次,這些都是不對的
警(A):你可以向上面反應
民:我都反應過,依法行政是限制國家權力,不是看到就全部攔下來
警(密):我沒有全部攔啊
民:你看到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那就是全部攔啊,我不是在說你,我是在講這個制度
警(密):這是國家賦於我的權責
民:這是在做違憲的事情,我們行政命令都高於憲法
警(密)那是不是要等到事情發生我們再去處理對了嗎?小偷會在臉上寫著我是小偷嗎?一定要經過盤查,通緝犯我們沒有去盤查他的身分會知道他是通緝犯嗎?
警(A):那我問你,你怎麼判斷有犯罪嫌疑?
民:你可以看到足以認定他已經要動手犯罪的行為,哪有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出來」
警(A):那你來看一下要怎麼看?(帶民眾到走道看走來走去行人)
民:你們目的不是要攔一個人要看他身分這樣子,我跟你們反應過很多次,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是(警察)這樣子,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也是公務人員過來的,我知道,我不會這樣做,這樣做國家很沒有面子
警(A):如果是我,今天我責任我自己擔,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講白一點就是這樣,好不好?
民:我現在的意思是說...
警(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就站在這裡像呆子一樣不用問不用查嗎?這電腦(指小神捕)就丟掉就好了嘛!
民:不是站在這邊不做事,不是啦!
警(密):今天可能查到你你沒有犯罪,你心裡會不舒服...
李:政府是不能這樣做的
民:我當然不舒服,這是尊重人家,這是不尊重人家的國家啊,我講給你聽......
警(密):好好好,我們反應給大隊,我現在是跟你在講理啊
民:台灣是警察國家
警(A):你有問題沒有錯你有向上面反應,那以後我們就不要查也不要問,那就我們每個月就領薪水就好啦
李:不是不要做事
民:我的意思是說你們不需要這樣做
警(密):我沒有在公共場所合理的盤查...
民:這不叫合理的盤查,這怎麼叫合理盤查?我都沒怎麼樣怎盤查我?我十多年前還沒出國,在後面派出所那邊,我夏天什麼東西都沒拿,我留長頭髮,走路一邊在看街頭上店面的設計,一輛警車就停下來了對我大喊:”來,證件拿出來”我就說我沒帶
警(密):不是,那我們態度有那麼差嗎?應該沒有吧?
李:(指)你們態度就是這麼差
民:(把李指的手壓下去)我們現在不要講態度
警(A):你說我們態度差,你說我們那裡態度差?(對著李講)
李:你說證件拿出來,怎會這樣?
民:你(李)不要再講那些(又把李推開)
警(密):先生你放心,我們盤查全程都有錄音錄影,你不用怕,你去投訴我們我們更高興,反正我們拿出來,上面會給我們嘉獎
李:我知道(指著兩警員胸前密錄器)
民:現在重點不是在他們(警察)問題是整個國家制度的問題
警(密):今天你這樣給我們的觀念就是警察不用盤查的意思,不用做事每個月領薪水的意思,是這樣就對了?公共場所就是可以盤查
民:為什麼要盤查?警察在這裡走動就己經夠了,你不能隨便攔一個人要他證件拿出來,這樣子是不對的,因為我沒有犯罪嫌疑,你有看出來我有犯罪嫌疑嗎?
警(密):那我們就拿著警察人型看板放在這裡就夠啦
民:你可以巡邏,走動啦,這是預防犯罪
警(密):我知道你給我們的觀念是警察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民:什麼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警(密):那就是你不高興才會這樣講啊
民:不是啦,你們要走動巡邏啦,
李:被盤查當然不高興啊,我是個善良的公民,我今天只是下來買個東西,就被警察問東問西
警(A):壞人又沒有寫在臉上
民:那操縱國家一百億的是壞人嗎?那個法是違憲啦,我的意思是說大家互相啦
警(B):違憲是你違憲啊,如果你不配合,那大家就都算了嘛,不用那麼僵嘛
民:我是說,如果是我,我不會像你這樣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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