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20:28更新】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今(12日)晚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自今日起對傅崐萁解除職務,內政部將儘速報請行政院指派適當代理縣長人選。
花蓮縣長傅崐萁在2003年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今(12)日判決定讞,台中高分院痛批,傅崐萁身為中央級民意代表,無視政府法令,根本是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股票交易市場。而原先判傅崑萁1年4月徒刑,但因為此案適用《96年減刑條例》、《速審法》,因此得減刑為8月,沒收6302萬元不法所得。最高法院今駁回傅崐萁上訴,全案定讞。
傅崑萁確定坐牢,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若直轄市長或縣市長辭職、因判決定讞等,內政部將依法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因此傅崐萁的縣長職位很快就會被解除。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說,內政部將依法向法院索取判決書,判決確立後,將盡速報請行政院指派適當代理縣長人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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