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涉「理想大地」案,一審認為榮亮公司負責人並非傅崐萁,因此判決無罪。花蓮地檢署不服,今(28)日提起上訴,其中提到榮亮的銀行帳戶提款密碼是徐榛蔚生日等證據,認為法院的調查不夠詳細。
傅崐萁被指透過榮亮公司參與理想大地購地案,以巨額價差轉售土地獲利2億多元,涉嫌逃漏稅,遭檢方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但花蓮地院一審認定傅崐萁並非負責人,予以無罪。檢方今日指出,榮亮公司和傅崐萁一家人的關係匪淺,傅崐萁就是實際上的負責人,向法院提出上訴。
花蓮地院認為榮亮公司負責人是鮑廣廷,不是傅崐萁。檢方舉證,傅崐萁長期以「榮亮公司」名義對外交易,甚至用榮亮公司的名義頻繁往來中國。榮亮公司創立資金也是由徐榛蔚與其母合資千萬,創立時的營業地址還登記為時任立委的傅崐萁辦公室,公司內所有發起人、董監事也都由傅崐萁家族成員擔任。
檢方進一步指出,榮亮公司的銀行帳戶提款密碼,竟是徐榛蔚的生日,存款、提款記錄也都是傅崐萁本人或是徐榛蔚等家族成員。榮亮最大宗的幸福人壽股權交易費用也是由傅崐萁出錢,就連榮亮公司的報稅支出都是傅崐萁的私人餐費、民調費用,毫無疑問就是榮亮公司的實質負責人就是傅崐萁。
檢方強調,傅崐萁等三人在偵查過程中相互掩護,作偽證稱榮亮公司負責人為鮑廣廷,也都應成立偽證罪。種種證據都顯示傅崐萁才是實際負責人,要求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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