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關於媒體報導,質疑中央印製廠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取得印製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標案一事,內政部今(3)日發新聞稿澄清,該案完全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強調一切依法辦理 內政部:身分證涉國安問題
內政部表示,有關New eID的印製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委由該廠承作,一切招標程序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內政部解釋,國民身分證為民眾至關重要基礎證件,又為外交部核發護照及其他公務機關、民間機構受理民眾申請案件、核發各類證照審核身分依據,其真偽與否,涉及人民權益、金融秩序、社會治安與國家安全甚鉅,其安全控管與中華民國晶片護照同等重要,且國民身分證製作的嚴謹程度,亦關係到我國在國際上免簽證待遇,鑑於新身分證攸關國家安全及國際形象,其印製事宜,非屬一般印刷品。
內政部:中央印製廠耕耘70餘年 安全等級領先
內政部強調,我國現行紙本國民身分證空白證、鈔票及晶片護照等政府安全文件,均由中央銀行內部單位-中央印製廠獨家製造與供應,該廠擁有多項防偽專利技術,於防偽印刷領域耕耘70餘年,且其場域安全,具承製國家等級文件經驗及安全管控能力等條件。
內政部說明,New eID採集中製卡方式,並規劃嚴格管制的安全製發場地,系統採封閉式作業,並在內政部監督管理下由中央印製廠專責人員進行印製、品檢、包裝等工作,又該廠人員為國營事業員工,受相關法規拘束,更能保障民眾個人資料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