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政治獻金法 關係人交易未揭露擬開罰!

內政部修政治獻金法 關係人交易未揭露擬開罰! | 華視新聞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於今(25)日通過《政治獻金法》修法草案,未來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政治獻金的支出對象,為政黨負責人、選任職人員或擬參選人的配偶等關係人時,應一併揭露,否則最高可罰120萬元。

政治獻金更透明 未揭露者擬罰120萬

內政部表示,現行政黨、擬參選人常以政治獻金支付競選所需相關費用,但若廠商為其特定關係人,則有私相授受、圖利的疑慮。為了讓政治獻金更公開透明,內政部通過「政治獻金法」第20條、第23條、第36條修正草案,強化關係人交易的透明機制,讓大眾更能監督。

至於應揭露的關係人範圍,內政部表示,包含政黨之負責人、選任職人員、擬參選人及其配偶等親屬,或由相關人員擔任負責人、董監事、經理人等職務的法人或團體。未揭露者將面臨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這次修法也是配合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後進行檢討,希望藉此使政治獻金支用情形更為公開透明,以杜絕不當利益輸送,促進政治清廉。內政部指出,修正草案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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