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投票要監票 雄檢偵辦高雄民政局長

邱君萍 徐靖壹 報導  / 高雄市

隨著6月6日罷韓投票日的逼近,高雄市民政局長曹桓榮日前在與里長的通訊軟體對話中,要里長不投票,但一定要監票,因而被民眾告發。高雄地檢署也依涉嫌妨害罷免投票展開偵辦,而整個罷免活動期間依法從5月22日到6月5日,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提醒,公部門不能以機關名義動用政府預算從事與罷免宣傳相關活動,政黨或任何人印發宣傳品也要親自簽名,5月27日起也不得發布有關罷免的民調訊息,請民眾務必遵守。

高雄地檢署受理民眾告發,被告發的就是民政局長曹桓榮,在與里長的通訊軟體對話中要里長不投票要監票,讓站出來的人有壓力,曹桓榮的這段訊息被依涉嫌妨害罷免投票偵辦,律師表示,以法律的規範,公務人員這樣的發言確實不妥。律師陳欽煌說:「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公務員不應該假藉職務上的權利或機會,去要求大家在罷免投票的時候做出不要投票的行為。」

而6月6日的高雄市長罷免投票,罷免活動依法從5月22日到6月5日為期15天內,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政府機關投票權人、被罷免人等都有相關規範。高雄市選委會總幹事袁德明說:「各級政府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的預算,來從事這個罷免活動的宣傳。」

另外,政黨或任何人印發宣傳品,除了要親自簽名,也只能張貼在罷免辦事處或宣傳車輛,而除了公告之地點之外,不能在道路、橋梁、公園、學校等懸掛或豎立相關宣傳品,5月27日起也不得發布,有關罷免的民調訊息,請民眾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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