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立委1主席涉賄聲押 創國會紀錄!

張之晴 陳知學 彭冠霖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休會期間卻不平靜!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賄,協助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恆隆推動「公司法」第九條修法,昨天(1日)複訊後,一口氣對現任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趙正宇、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共十人聲請羈押禁見,創下國會史上紀錄。雖然司法調查還在進行,不過各黨陸續發出聲明,將召開會議,最重可處以停權以上處分。

檢調偵辦立委涉嫌收賄案,大動作搜索約談之後,立委(國)陳超明說:「哪裡有收賄。」一口氣對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等人,聲請羈押禁見,各黨都強調展開內部調查,如果屬實將祭出黨紀處分。

民進黨將盡速召開廉政會議,而廉政條例第六條規定,違反廉政行為事件,一審判決有罪者予以停權以上之處分,二審有罪予以除名,桃園市長鄭文燦說:「我們尊重司法,黨要用高標準處理這些事務。」

時代力量涉案層級最高,立刻召開臨時決策委員會,決議即日起停止黨主席徐永明副秘書長林鈺傑的職務,由立委邱顯智代理黨主席,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也規定,黨職或公職人員,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應予除名或停權處分。

但相較民進黨、時代力量,都發出相關聲明,國民黨雖然也規定,黨員如果涉及組織犯罪、貪污,法院一審判處有罪者予以停止黨權處分,但還沒有統一對外說明態度,各黨處理步調各不相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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