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貪遭羈押 律師團趕週一前抗告

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國會立委集體貪汙弊案,北院歷經53個小時審訊,前(4)日裁定3名現任立委,總共7名被告、羈押禁見,創下司法紀錄,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的立委們,雖然都委任曾經有檢察官和法官身分的大牌律師,但因為羈押當天,就算是裁定送達,抗告要在五天內提出,雖然中間碰到星期天順延一天,但最後期限,就在下星期一,北院下午已經收到檢方、針對徐永明和趙正宇的抗告書,以最速件處理當中。

立委蘇震清:「如果我有做違法的事情,我願意退出政壇。」去年底,蘇震清要拚立委連任,卻被對手質疑涉入弊案,他在競選總部,向東隆宮溫王爺發誓,違法就退出政壇,現在卻被羈押禁見住進看守所。

廖國棟上囚車,蘇震清和廖國棟被檢調查出,為了SOGO條款,多次施壓經濟部官員,甚至還要求他們罰站,承辦人員倍感壓力,金流也被指控有收錢辦事。

李恒隆透過立委舉辦公聽會,檯面上找政治公關郭克銘請託徐永明出席,檯面下,統領百貨二代翁華利,替舅舅李恒隆,透過律師的助理陳虹羽,作為傳話密使,和當時的徐永明的辦公室主任林鈺傑,談好價碼兩百萬,但因為目前卷證,只能證明期約,交付金額不明,檢方擔心徐永明交保和陳虹羽串證,所以要提出抗告。

另外,被羈押的三位委員委任的律師,也要加緊腳步,因為被告在四日的羈押庭上簽了名,就算裁定已經送達,抗告要在五天內提出,中間遇到週日順延,最晚在下週一要提出抗告,只是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都被法官認定,和證人有明顯上下隸屬職務監督關係,也都否認犯行,還有串證之虞,想重獲自由可不容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