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燕旻 翁乾晃 李明威 報導 / 台北市
這起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立委收賄案,經過北院合議庭漏夜訊問,今(22)日凌晨2點半陸續裁定,立委蘇震清收押禁見,但因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規定,立法院會期中、拘禁現任立委,須經立法院許可,才可以繼續羈押。因此先暫時還押北院「候審室」,立委陳超明、廖國棟也因為同樣條文,諭知收押禁見,在立院許可拘禁前,暫押候審室,立委趙正宇涉犯的是5年以下輕罪,當庭無保請回!
記者VS.立委趙正宇說:「(委員要不要澄清一下),我明天到立法院再跟各位報告好不好,(委員現在心情怎麼樣交保出來),還我清白。」
面對鏡頭,立委趙正宇直說,感謝法官還他清白,將會在立院、做進一步說明!北院合議題經過漏夜偵訊,認為趙正宇所犯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罪,都是5年以下輕罪,不符羈押要件,因此當庭無保請回!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則獲100萬元交保。
記者說:「澄清一下嗎要不要澄清一下,全都認罪了。」,白手套「是知管顧公司」總經理郭克銘不發一語,但卻臨時在裁定前認罪,合議庭諭知郭克銘100萬交保,限制住居。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因早就坦認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獲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但他的老闆,就沒這麼幸運,包括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等3名立委,都遭裁定收押禁見,但是因為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規定,在立院會期中,拘禁現任立委,須經立法院許可,因此先暫時還押北院「候審室」,假如立院不許可,合議庭會再另做強制處分!蘇震清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以及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則因為涉嫌重大,也被裁定羈押禁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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