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更新19:01】
中選會表示,根據台中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為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28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投票結果。
中選會指出,第10屆立法委員(台中市第2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9萬4,976人,投票人數為15萬2,567人,投票率為51.72%,有效票為15萬1,332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7萬7,899票,佔51.48%;不同意罷免票數7萬3,433票,佔48.52%,無效票為1,235票,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更新18:17】
根據台中市選委會公告,罷免同意票數為7萬7899票,不同意罷免票數為7萬3433票,陳柏惟罷免案通過。
【發稿18:07】
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於今(23)日登場,投票於下午4點結束,開始進行開票。陳柏惟服務處也針對開票結果,稍早自行宣布罷免案通過,並表示是團隊努力不夠,感謝各界的協助與支持,稍後陳柏惟也將親自到現場致詞。
根據台中市選舉委員會的開票結果,目前還有3所投票所未完成開票,但同意票數已突破7萬6千票,不同意票數則是7萬2千票,最終開票結果還有待選委會公告。
台中市第2選區範圍投票人數總計29萬4976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同意罷免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總人數4分之1以上、同意票門檻為7萬3744人,且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罷免案才成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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