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之晴 薛松乾 報導 / 台北市
年底九合一大選在即,監察院今(17)日公布上一屆地方公職選舉申報的政治獻金與抽查情形,總計裁處82件,裁罰金額超過1500萬元台幣,比較令人意外的是,現任立法院長游錫堃民國107年總共捐了96萬政治獻金給25個候選人,但金額超過當年度上限30萬元,遭罰66萬元。廉政委員會提醒,最常見的違規情形就是捐贈超額,或是收受境外資金,受贈者除了一定要合法設立專戶,也要善盡查證之責,免得觸法受罰。
競選活動樣樣要錢,年底九合一大選已經開跑,監察院17日也公布上一屆地方公職選舉,政治獻金違規裁罰情形,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說:「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會有一個超額的情形。」現行規定,同年度個人捐贈給每個擬參選人上限10萬元,最多捐給三個不同參選人總額30萬元,另人意外的是,立法院長游錫堃也違規,107年他分別捐了2萬到10萬不等,總計96萬元給25個參選人,包括基隆市長林右昌,當時競選台中市長連任的林佳龍,還有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等人。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說:「他(游錫堃)就超過了66萬元,按照我們的基準罰他66萬。」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趙永清說:「可能是政治人物本身,也不清楚相關規範。」此外颳起韓流的韓國瑜,競選高雄市長收到未成年人的政治獻金,卻沒有在期限內返還或繳庫也被罰6萬元,而且外陸港澳民眾或企業,累計虧損未依規定彌補的公司行號,宗教團體等也不得捐贈,受贈人也應該查證,並且在規定時間內開立政治獻金專戶。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說:「我們從4月25日,可以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而且政治獻金的形式不限於金錢,就算是熱情支持者贊助場地懸掛看板,或是提供車輛使用都算,捐贈者還有受贈者都要多加留意以免觸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