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性騷擾未成立 監院不服上訴今開庭

丁允恭性騷擾未成立 監院不服上訴今開庭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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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控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某電視台記者Y女發生婚外情,還帶Y女到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期間女方2度墮胎,分手後又騷擾女方。監察院今年初通過彈劾,而懲戒法庭一審認為丁行為放蕩,有損公務人員形象,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沒有認定丁涉及性騷擾。對此監察院提起6點理由上訴,並主張兩人分手後丁允恭PO照片到臉書,試圖挽回女方的性為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懲戒法院二審今(12)日首度開庭審理。

一審認定行為傷害政府形象 判停止任用2年 

丁允恭在事件被爆出後立即辭去發言人工作,今天開庭時丁允恭本人以照顧父親為由並未出席,而是委由律師林群拔代表,監察院方面則由監察委員紀惠容代表。

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丁允恭「身為高階公務員,本應保持高尚品格,端正舉止,謹慎從事,避免有不當言行損及政府信譽與公務員形象,以符合人民之期待。竟任性而為,在新聞局長辦公室內與Y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又冒然在臉書上公開貼出與 Y女之親密合照,欲挽回Y女感情,所為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事證明確。」因此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監察院不滿懲戒法院未認定丁允恭有性騷擾行為。紀惠容的上訴理由中,包括Y女曾多次向丁允恭表示「關係到此為止」,但丁允恭仍不顧女方主觀意願,持續向Y女追求。以及Y女交新男友後,丁還在臉書PO出兩人合照試圖挽回,影響到Y女工作,屬於「敵意環境性騷擾」。還有丁允恭在與前妻嚴女結婚後,同時與數名女子交往,行為放蕩,損害政府信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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