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 一審判7年4月 依法市長停職

黃佩華 林志純 張士奎 蔡銍湣 報導  / 新竹市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貪污助理費46萬被起訴,26日北院一審宣判,貪污罪部分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除了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其餘前後任辦公室主任及前公關室主任,都分別被判處1到2年徒刑,並獲得緩刑,全案還可上訴。對此高虹安表示,這個宣判前所未見,一定會上訴。

高虹安時任立委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VS.記者說:「(要不要說明一下),(對結果還滿意嗎)。」戴著口罩面色凝重,被老公緊牽著護在身旁,快步走出法院,高虹安時任立委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VS.記者說:「我覺得有點委屈了啦。」高虹安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因詐領助理費案判刑2年,但她仍堅持一貫態度,高虹安時任立委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說:「實際上都是我買來給,辦公室的大家所使用的,所以並沒有所謂給,高虹安私用這個問題。」

另一頭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表情嚴肅只是揮揮手,全程不發一語,高虹安時任立委辦公室主任陳奐宇VS.記者說:「(這個結果你接受嗎)。」

適逢凱米颱風,宣判日期因此延了兩天,高虹安坐鎮指揮中心,蠟燭兩頭燒,法院認為他詐領助理費46萬,其中用於餐飲交通洗頭,等私人用途的犯罪所得約11萬多,判處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幾名前助理被認定犯罪所得,400到5000多元不等,分別被判1到2年徒刑,緩刑3到5年,只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獲判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黃柄縉說:「可利用的零用金,所以罔顧立法院編列預算,支付給公務助理補助的目的,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助理的補助費。」宣判後5小時,高虹安在臉書上,發出千字長文向支持者喊話,表示很抱歉今天的司法判決,讓你們和我都失望了,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新竹市長高虹安說:「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幾年來長期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

強調一定會提出上訴,而高虹安這屆市長,剩下的任期還有大約兩年半,一審貪污罪部分有罪,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被停職,若最終三審判刑定讞,貪污還是有罪,不只新竹市長職務將被解職,根據選罷法排黑條款,更從此不得登記參選公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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