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判7年4月 同天抄襲論文案脫身勝訴

華視新聞黃佩華 黃昭盛 報導  / 新竹市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案一審被判刑7年4月,已經被停止市長職務,她除了立刻公開表態,一定會上訴之外,也宣布退出民眾黨!就在官司纏身、焦頭爛額的時候,北院捎來一個好消息,就是她被資策會,指控抄襲期刊論文的案件,雖然5次調解都破局,但最後法官認定,已經超過提告期間,判決不受理,全案還可以上訴。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這半年來走北院像走廚房,26日心情更像洗三溫暖,貪污案,上午被判刑,同一天資策會的博士論文抄襲案,被法官裁定不受理,案件去年3月開庭,法院認定因為資策會自訴太晚提告,已經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一則以喜一則以憂,貪污判刑被停職,被視為指標性判決。

非當事律師李致瑄說:「在高虹安案件中,其辦公室三位主任,於偵查審判中一路坦承犯行,可認犯後態度良好,因而獲得緩刑,由此可證法院以實際判決,支持勞動人權。」

貪污罪最輕本刑7年以上,過去的詐領助理費案件,像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一審重判9年,二審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改判5年、褫奪公權5年;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一樣認罪繳回,獲得輕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不過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堅稱清白,罪刑從一審的3年6月,最後改判7年6月定讞,已經入監服刑,高虹安也是始終不認罪。

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前考紀會主委葉慶元,發文說沒必要幫高虹安說話,和民眾黨也沒交情,批評北院判決,偏離最高法院判決標準,浮報助理費固然非法,但用在公務就欠缺不法意圖,不構成貪污高虹安一審判刑,法界各有看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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