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源吸金案地院宣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鴻源投資公司違法吸金案,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宣判:負責人沈長聲七年,鴻都董事長阿不都拉二年六個月,行政副總裁劉永安五年,財務總管傅運梅五年。此案為國內首度因違反銀行法被判最重刑度,本案因影響十六萬人受害,所以法官予以重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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