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簽賭案 二審大減刑

顏文崇 王永秦  / 台北市

  喧騰一時、官司拖延八年的的職棒簽賭案,下午二審宣判。高等法院表示,官司拖太久,被告球員職棒生涯也已經結束,沒有再犯的可能,所以二審宣判刑期都變輕了,還可以緩刑,特別的是前時報鷹球員蔡明宏,改判無罪。不過前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和卓琨原兩人,因為是白手套,緩刑期間,要接受保護管束。

  這起拖了八年的職棒簽賭放水官司,今天終於二審宣判,包括前職棒球員郭建成在內的二十三個球員,還有簽賭案的組頭五個人,全部都沒有到法院聽宣判。高等法院認為,這些球員已經沒有繼續打球,不可能有再犯的機會,所以二審刑期,都比一審判得更輕。不過因為前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和卓琨原,因為是白手套,判決較重,改判一年十個月與一年八個月,各緩刑五年和四年,不過緩刑期間要接受保護管束。另外古勝吉、張正憲改判年兩個月,緩刑三年;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判刑一年,也可以緩刑。統一獅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則各處七個月,緩刑三年。

  唯一被判無罪的是蔡明宏,因為他沒有上場打球。職棒簽賭案官司,前後拖延八年,主要是因為要釐清球員,到底有沒有放水的犯罪事實,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調查。法院還特別委託棒球教練、專家,組成「仲裁委員會」,看了幾十卷球賽錄影帶,花了四年,才完成鑑定報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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