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0 12:00
林怡君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少男少女偷嘗禁果,不小心懷孕,大多不敢告訴父母,偷偷買藥或找密醫墮胎,結果身心受創,現在衛生署準備修法,放寬自主墮胎的年齡,以後只要滿十八歲不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就能自己決定要不要墮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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