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趴趴走 違法上路警放水

高雄旗津地區不但海邊景點和海鮮吸引人,現在還多了一項特色,就是電動機車滿街跑,許多小朋友只要花三百元,就可以騎三個小時,不過,這些電動車大部份沒有牌照,小朋友們年紀未滿十六歲無照駕駛,又沒帶安全帽,根本是違法,交通局說警察應該取締,不過,警方竟然說不用取締,南部中心的獨家報導。

小朋友們騎著電動機車,加速前進,還得左右搖晃蛇行一下,才能突顯自己技術高超,這是旗津地區近來盛行的電動機車,每個人只要花小錢,就可以玩的很開心。

天真的小朋友,講到一半,還有同伴從旁邊呼嘯而過,接下來又是成群結隊壓馬路,或者來個特別的,提孤輪真的很好玩,但仔細看,加上主管機關說明,就可以知道,已經好幾處觸法了。

可以知道,主管單位的法令,警察並不清楚,難怪,看看這個畫面,車子沒有牌照、小孩沒有駕照、頭上沒有安全帽,經過分駐所,警察沒有看到,電視機前的家長,可得注意一下,您的小孩,有沒有像這樣,無照駕駛蛇行,從事不安全的暑期活動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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