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縣
六年前,屏東縣高樹國中,一名葉同學,因為舉手投足像女生,常在廁所被欺負,最後,他一個人上廁所時摔跤,腦部重創死亡,這個案例,使校園性別教育開始受到重視,經過葉媽媽與人權團體多年奔走,法院最近也判決,當時包括校長在內的三名學校主管,有業務疏失,葉媽媽感慨這是遲來的正義。
已經六年了,葉媽媽還是怕看到永鋕的照片。這個會煮飯、做點心的溫柔男生,在畢業前夕,為了趕在同學下課前,一個人去上廁所,卻因為當時廁所水箱長期漏水,地板溼滑,在這裡摔跤不治。如今廁所還是一樣老舊,但是校方已做了改善。
當時校方認為,永鋕是自己有病昏倒,刻意忽視他因為長期被譏笑是娘娘腔,常在廁所被毆打欺負,才會在校三年,只敢獨自上廁所。葉媽媽一再上訴,最近法院推翻先前兩次無罪判決,認定當時的校長和兩位主任有業務過失,分別判處三到五個月徒刑,全案就此畫下句點,校方態度低調,但是這個判決被視為對校園性別正義,有指標性的意義。
永鋕的死是無法挽回的悲劇,除了提醒學校主管,重視校園安全問題,更重要的是,在兩性的刻板印象之外,應該接納多元、尊重差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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