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報導過嘉義市糊塗媽媽,獨自把二歲的兒子留在沒有熄火的汽車中,小男童誤觸倒車檔,結果不幸被輾斃。犯錯的媽媽不但要承受喪子悲痛,還得面對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孩死在自己的疏忽之下,法醫還必須解剖驗屍,媽媽自責、爸爸心痛。等待驗屍,全家大小都在殯儀館,男童的姊姊和哥哥還小,看到大人的眼睛都是淚水,或許也感受到難過,乖乖坐在一邊不吵也不鬧。但老人家阿嬤心疼這一家人背負兩百萬債務,努力工作償債,不幸卻還是要找上他們。
父母愛小孩,親戚都看在眼裡,希望大家不要再譴責糊塗媽媽,但即使是一百個不小心,還是得面對司法刑責,兒童福利法卅二條,六歲以下需要照顧的小孩不能留他們獨處,否則過失致死,刑法兩百七十六條,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實糊塗媽媽害死小孩的疏失,很多人都有這種習慣,停車之後,鑰匙插在上面沒有熄火,排檔打到N檔就下車,以為只是一下下馬上回車上,不會有問題,怎麼知道小孩子隨便玩,排檔推到倒車檔,驚慌下車發生悲劇,這個教訓也給所有開車族一個警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