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是美公民 王又曾可保釋入境

 / 台北市

  事實上,將決定王又曾去留的美國快速移民法庭就類似台灣的聲押庭,王又曾可以用人道理由或是妻子是美國公民,申請依親,請求保釋入境。而法界認為,移民法庭的保釋金最高30萬美金,約合一千萬台幣,王又曾如果保釋入境,極可能棄保潛逃,到時遣返回國的機會,就微乎其微。

  王又曾夫婦繞著地球大逃亡,最後寧願選擇回到美國,被送進拘留所後,依法要在七天內,召開快速移民法庭決定去留,而這就類似台灣的聲押庭。因此到時候,可以請辯護律師的王又曾,可能以三種理由希望法官能獲准保釋入境,第一就是請求政治庇護,但是台灣並不是美國國務院列明的人權迫害國家,所以獲准機率很小,再來就是動之以情,以八十歲高齡,還有身體狀況不佳能留在美國養病。

  最強而有力的理由,就是因為妻子王金世英持有美國護照是美國公民,申請依親入境,而對我方來說,最遭的情況,就是讓他交保釋放。而且移民法庭的保釋金,最高也才三十萬美金,對王又曾來說,用一千萬台幣,換取自由等於是九牛一毛,因此下週美國法官的裁定,就是王又曾能不能返回國的關鍵。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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