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6 14:25
/ 高雄市
震驚社會的南迴搞軌案,今天二審宣判。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李泰安,二審改判、刑期也減輕了。他被判處十八年有期徒刑,並可以二十萬元交保。因為法官認為,李雙全才是主謀,而李泰安只是共犯,所以不需要判處無期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南迴搞軌案 二審宣判 無期徒刑 李泰安 李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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