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水溝蓋 男子踩空骨折要求償

 / 屏東縣

  在屏東潮州鎮,路邊水溝蓋被偷走,居民深夜一腳踩空,掉進被偷走水溝蓋的大洞裡,右腳四隻腳趾骨折,他認為鎮公所失職要求償30萬。

  56歲的陳姓鎮民由鎮民代表陳貞亮、簡水益陪同說明,上個月13日晚,他騎機車經過志成路時,一時尿急,他看到路旁是荒地,趕緊下車要到小解,因天色昏暗,右腳踩入路旁溝孔,只覺一陣暈眩,腳趾已骨折。

  陳姓鎮民痛罵賊仔無良心,連水溝蓋也偷,但是他覺得公所也要負管理責任,怎不趕快補上溝蓋,受雇噴農藥的他,認為一天損失兩千元工資,加上住院十一天及精神損失,要求鎮公所要賠償30萬元。

  鎮長李光明表示,鎮內水溝蓋最近被偷得很厲害,像中山公園稍早前,一夜之間,就被偷走十幾塊溝蓋,由於晨昏間運動的鎮民很多,公所很快就補上,為避免再被偷,公所已改用賣不到好價錢的塑鋼溝蓋替代。

  但是志成路一帶,位置偏僻,公所巡查無法周全。案發的公共設施場域,公所並無設計不當之處,而是溝蓋被偷走,與治安有關,他研判可能是陳姓鎮民摔傷前一夜才被偷走。(記者潘潔瑩 陳傳霆 陳信仁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