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不準? 二度傷害車禍受害人

黃柏元 李宇承 報導  / 基隆市

  

台灣一年有超過三千人死於車禍,不過受害家屬往往因為錯誤的鑑定報告,遲遲討不回公道,基隆就有位陳媽媽,因為不甘心撞死兒子的司機兩度獲得不起訴處分,她和先生辭掉工作、自己蒐證,花了三年的時間終於說服檢察官起訴凶手,究竟台灣的車禍鑑定出了什麼問題?

  

唯一的兒子意外被連結車輾死,但事後的一份車禍鑑定報告讓這個家承受了二次傷害,撞死人的元兇沒了刑責,夫妻倆都是開大車的老手,根本沒法接受,花了兩年時間,用車禍現場的鑑識圖找出了誤判的地方,沒有律師幫忙,夫妻倆辭掉工作、全靠自己,甚至重回現場實地模擬,才改變了檢察官、提起公訴。

  像陳爸爸這個案例算是運氣好的,同樣住在基隆的李媽媽,為了死去的兒子討公道,官司打了七年多,司機酒駕撞死人,檢察官說未達標準值不起訴,出爐的車禍鑑定報告又說成了死者闖紅燈,四處陳情自己舉證都沒用,一份關起門來的鑑定報告幾乎主宰了車禍肇事責任的歸屬,每次的車禍鑑定,需要處理一、二十件的車禍糾紛,平均一件只花十分鐘,沒有看過現場,只憑照片和雙方說詞,所謂的交通專家就要馬上做出判斷,這樣的鑑定報告是檢察官起訴的依據,卻也主宰了一個車禍受害家庭的命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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