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5 18:58

撞人查看未留電話 女老師肇逃

詹季燁 史恩銘 報導  / 台中市

  和人發生車禍擦撞,千萬別一走了之,否則可能吃上肇事逃逸的官司。台中一名女老師開車和機車騎士發生擦撞,對方摔倒在地,全身多處擦傷,女老師下車後,看對方能起身站起來,就開車離開,受傷的機車騎士,不滿女老師肇事逃逸,堅持提出傷害告訴,而警方表示,只要發生車禍,沒報警,又沒留下聯絡電話給對方,就算肇事逃逸。

  畫面中,騎著機車的女騎士,快速直行,在十字路口,當場被女老師駕駛的休旅車撞上,慢動作看一次,休旅車突然右轉,撞上機車,機車騎士摔倒,在地上翻滾兩圈,痛苦的坐在地上,熱心民眾趕緊過來幫忙,這時肇事的女老師,也下車察看,她穿著黑色上衣,不斷低頭對著機車騎士說話。肇事的陳姓女老師,看對方慢慢起身站起來,以為他沒事情,接著幫忙扶起機車後,就轉身離開,沒有留下聯絡電話,開車離去,留下受傷的女騎士,自己推著機車到路邊,氣得報警,告女老師肇事逃逸,而陳姓女老師被警察找上,根本不知道自己犯的錯。教國文的女老師,忽略了這麼重要的交通知識,警方提醒,只要發生車禍,不管是私下和解或著報警處理,都要留下聯絡方式,否則就是肇事逃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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