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6 18:58

"活"受罪! 殺女友求死卻判無期

綜合報導

  發生在去年十二月,台南一名男大學生不滿女友另結新婚,竟然就開車碾死女友,台南地檢署審理時,這名男大學生在庭上哭求法官判他死刑,但是,法官認為,他應該要活著好好的懺悔,因此二審判決男大學生無期徒刑。

(被害者劉芳瑜媽媽:我們芳瑜好乖。)

  家屬傷心痛哭,因為最寶貝的女兒竟然被開車撞死,開車撞人的還曾經是她的男朋友,事情發生在去年12月份,洪姓男大學生因為不滿女友移情別戀,竟然就開著車去衝撞騎車的情敵和被載的女友,女友被撞飛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男友看她還有口氣,立刻再上車打下倒退檔,加足馬力倒車往女友的身上碾過去,造成女友當場慘死,妒忌讓洪姓男大學失去理智,發狂似的就是要女友非死不可,被逮補後殘暴的他,想以死謝罪,在開庭時多次哭求法官判他死刑,法官卻認為22歲的他如此的暴戾,應該用一輩子的時間好好的反省贖罪,二審判他無期徒刑。

(被害者劉芳瑜媽媽:既然這個兇手他要以死來贖罪,我也是希望法官可以判他死刑。)

  然而,被撞死的女友媽媽認為,殺人的想死就讓他如願,被害者家屬希望殺人的要償命,另一方加害者的父親,看著兒子在生死邊緣掙扎,心裡也是千刀萬剮。

(洪姓男大學生父親:我很難過啦。)

(記者:我知道,我知道。)

(洪姓男大學生父親:我不會講,不會講。)

  一時的衝動,奪去了一條年輕的生命,洪姓男大學想死卻求死不能,活著卻又生不如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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