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2 11:58

劃清界線! 警察見壞人要寫報告

張乃峻 何孟倫 報導  / 台北市

  台中角頭翁奇楠命案,引爆外界痛批警察黑白不分,因此警政署近日訂定了規定,以後警察人員要跟特定對象接觸都要書面報告,如果違反就記過處分,但這項黑白規範,卻讓基層員警認為以後辦任何案子都像查戶口,根本辦不了大案。

  警察人員挨家挨戶查戶口,民眾泡茶給員警喝,表現警民戶愛的形象。可是自從台中角頭奇翁奇楠命案後,外界一至批評員警黑白不分,所以警政署規定,以後員警辦案,如果要和幫派份子見面,都必須書面報告而且要批准,就像查戶口一樣,攤在陽光下。

  那以後員警是不是要填一張黑白會面表,要有姓名陳小強,還要有見面對象黑道大哥黑刀仔,甚至連時間地點,下午五點在西門町捷運站見面,通通要寫上去,就像情侶約會一樣,這這會不會太瞎。這樣的新措施,是要警察當聖人,還是要辦案的時候綁手綁腳?這到底是好處多,還是缺點多?也讓民眾不曉得,治安是要怎樣才拼的起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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