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1 18:58

重創女童身心 惡狼令人髮指

邱韻如 葉子杰 報導  / 台中市

  剛剛新聞中看到,台中一名一歲小女童,遭到性侵,連小腸都斷裂,其實,14年前,同樣在台中,一名五歲小女童也慘遭竹竿性侵害,腸子只剩八公分,只是今年初兇嫌居然被判無罪,為什麼,性侵犯沒有被重判?來看今天的頭調解碼。

  這個戴著兔寶寶面具的林小妹,十四年前出院時,腸子只剩八公分,會這樣,是因為她在這片竹林,慘遭歹徒持竹竿性侵,狠心凌虐,被人發現時,腸子穿孔破裂,雖然女童被緊急送醫,但等不到正義,林小妹妹已經在去年3月過世,他過世時,18歲,女兒走了,媽媽也絕望了,因為兇嫌在今年一月,被判無罪。

  最心愛的女兒走了,真的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了,無罪判決的理由,在於警方蒐證,和指證程序有嚴重錯誤,時間才沒隔多久,八月份,高雄縣這個圖書館外的階梯上,一名六歲女童被一名男子,抱來這裡加以性侵,當時女童嚇呆了,連呼叫抗拒都沒有,法官竟然認為,女童沒有抗拒,因此男子沒有違法女童的意願,被輕判3年2個月。九月份,一名3歲的小女童,被隔壁的阿伯帶回住處,強行性侵,因為痛娃娃大叫,哭喊不要,這句不要,讓法院一二審的法官,認定色狼違反娃娃意願,重判了娃娃口中的阿伯。

  沒想到案子送到了最高法院,法官卻以無法證明違反娃娃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但誰會願意被性侵害,輕判的案例,讓民眾怒吼,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但性侵被害人數,減少了嗎?答案是,沒有。

  不止要重判,還要判刑後的加害人,關出來後,也要被標記,讓外界看的到,也盯的到,因為性侵加害人,對被害人而言,是一輩子的心理傷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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