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君 劉世緯 報導 / 新北市
怎麼會有人撿到了錢,卻硬要和掉錢的人要獎金,失主是台北縣一名單親媽媽,掉了兩萬一千塊的生活費,結果被人撿到,原本應該是開心的事情,沒想到對方硬是要求,三成的獎金,6300塊,這是單親媽媽一個月的生活費,儘管她苦苦哀求對方,但是撿到錢的小姐卻說,自己是法律系畢業的,按照法律規定就是要拿三成還一毛都不能少。
"翻攝蘋果網路IN",這名媽媽,剛領了兩萬一千元,這是她和兩個小孩一個月的生活費,不小心在捷運站附近弄丟了,"翻攝蘋果網路OUT",幸好路過的潘小姐撿到,主動送到警局,單親媽媽正在高興的時候,沒想到對方竟然開口,向婦人要求三分之一6300元的獎金,還說少一毛都不可以。
"翻攝蘋果網路IN",自稱是法律系畢業的潘小姐,說自己依法有據,而且也把錢捐給慈善機構,但是單親媽媽不斷哀求,希望獎金金額可以少一點,就連員警也看不下去。幫忙在一旁勸說。
"翻攝蘋果網路OUT",還有一位民眾乾脆把自己三天的工錢,六千塊錢拿出來幫忙,為什麼非要錢不可,其實這名潘小姐家境不錯,部落格上全都是出國遊玩的照片,但是看著前來拿錢的單親媽媽,都已經急成這個樣子卻還是不肯讓步,難免讓人懷疑這到底是真愛心,還是真愛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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