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有位李姓女子,在七年前,到高雄一家私人醫院、動了肚臍的整形手術,沒想到手術完後,肚臍居然不見了,她氣得提告,並求償一千五百萬,但最後法院認為,醫院在手術前後都沒有疏失,也判女子敗訴。
掀開上衣,李小姐的肚皮上,有著紅紅綠綠的刺青,一切都是為了要遮掩,手術後留在肚子上,長達十幾公分的疤痕,但她再怎麼努力遮,還是無法釋懷。當初醫院整形失敗,讓她沒了肚臍,七年前,因為產後肚皮鬆垮,李小姐從屏東跑到高雄一間醫院整形,結果手術後,她認為醫生把她的肚臍,整個變不見了,讓她很自卑,再也不敢穿泳裝露出肚皮,還讓她不敢再懷孕。
但醫生卻強調,自己沒有疏失,事後李小姐氣得要提告,但法官認為,醫院在手術前後,都有做到告知的動作,而李小姐當初自己,也簽了手術同意書,所以被判敗訴。只能提醒愛美的女性朋友,整形之前,一定要跟醫生做好溝通,免得花錢又傷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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