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7 11:30

夜店惡火吞噬9命 負責人收押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發生這樣的悲劇,阿拉夜店的負責人王銘哲,經過長時間的偵訊,遭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名,聲請羈押獲准,61歲的王銘哲,事發當時不在火場,應訊時不斷說自己很後悔,願意負起賠償的責任,但檢察官追查發現,阿拉夜店曾經在2008年,就因為天花板使用違規的泡棉,遭斷水斷電,結果更換人頭之後又復業,這次又發生這樣的意外,恐怕負責人脫不了關係。

  經過長達20小時馬拉松式的偵訊,61歲的夜店負責人王銘哲帶著棒球帽,儘管戴著口罩無法難清楚他的表情,但雙眼卻透露出疲憊和無奈,看起來非常憔悴,對於記者的提問,他一句話都不說,被銬上手銬帶往看守所,檢察官偵過後,認為負責人王銘哲和闖禍的猛男,甚至其他夜店相關人士,恐怕有串供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檢察官深入了解,其實這家失火的夜店,曾經在2008年就因為天花板使用不合規定的泡棉,被以構造設備違規遭斷水斷電,結果他們更換人頭之後又營業,顯然是知法犯法,枉顧顧客的性命,遭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死罪移送,至於民事賠償責任,初步估計也要四千五百萬,而犧牲的這九條人命,恐怕老闆王銘哲要負起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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