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3 12:00

判決書忘了寄?! 40被害人不能上訴

黃俊杰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市南門商場兩年前有個陳姓男子在騎樓縱火,造成商家和民眾財物損失超過三千萬元,桃園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陳姓男子六年徒刑,不過書記官竟然忘記把判決書寄給40多個被害人,結果全案定讞,被害人喪失了上訴的權益,有人就痛罵真的太扯了。

  這把熊熊大火發生在前年6月13號,桃園南門市場外被這個陳姓嫌犯縱火,只是因為跟女友吵架,就一把火燒燬了女友家樓下的十七部機車、波及到三十三戶店面,大家損失超過三千萬元,現在嫌犯被抓而且已經定讞,雖然判處六年徒刑,但要怎麼賠這些店家都沒提,就是因為書記官邱仲騏忘記把判決書寄給四十多名被害人,現在追溯期過了,求償無門大家是罵翻了。

  無奈,目前書記官邱仲騏已經被送考績委員會懲處,而現在的南門市場外觀已經恢復,不過這些整建的錢要怎麼辦,現在店家門準備要申請國家賠償,希望能夠彌補一點他們的損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