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聖 王美雅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男子因為講「創啥小」,被控告公然侮辱,不過法官在依判決書審理時,認為這句台語用語,只是在做啥的粗俗用法,沒有侮辱人的意思,所以判決男子無罪。其實像是你爸、還有俗辣,這些字眼聽起來雖然不太舒服,但想用這些話把人告上法院,恐怕行不通。
拿出判決書,上頭有句話寫著「不知在創啥小」,一名男子就因為說出這句話,被控告公然侮辱,不過法官認為「創啥小」三個字,是比較粗俗的台語用法,沒有侮辱人的意思,所以判無罪。其實台語老師也說,大家真的不要把創啥小,當作是罵人的話。這幾年來,法院判決書都會把台語原音呈現,像是「查某」是女人的意思,這句「你不要搖擺白目」,就是你不要太囂張。
好笑的還有這句,「你爸沒仔調,我隨在你」,就是我如果辦不到,就隨便你。筆錄上也有寫著「俗辣」,這是無用之人的意思。然後台語唸「卡土直」,就是比較憨直。看看這句「猴起來滴水」,這不是猴子會滴水,這台語講法是修理人的意思。
用中文直接翻台語,寫在起訴書上,常讓法官,檢察官看的霧煞煞,不過還是會被原汁原味寫出來。因為這些關鍵用語,都會成為判決有沒有罪的依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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