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宸 林志輝 報導 / 台中市
在網路上寫文章真的要小心,台中市有一位劉小姐在部落格上批評一家牛肉麵店味道太鹹,還有蟑螂很不衛生,結果被店家以妨害名譽提告,而法官也認為劉小姐,言論太超過,得拘役30天,緩刑兩年,劉小姐還得賠償店家20萬元。
劉小姐邊說邊哭,今年三月她拿出手上的照片指控牛肉麵店環境很髒,滷味佈滿黑油漬,廚櫃裡的食物還差點掉到地上,店家角落還擺了一罐殺蟑劑,張張照片都是劉小姐收集的證據,她在部落格批評店家味道太鹹,很難吃,還有蟑螂,但關鍵的蟑螂沒拍到,劉小姐部落格的文章在網路上引起迴響,店家看到氣得告她妨害名譽。
老闆很困擾,因為很多顧客都問他,店裡這麼髒嗎?法官認為劉小姐證據不足,言論太超過,判劉小姐要賠20萬元,劉小姐學到教訓在部落格的文章已經移除,但其他網友在網路上到處分享食記,批評的字眼不手軟,像是史上最難吃,噁心到一吃就想吐,這樣的言論尺度拿捏不好,恐怕也會觸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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