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18:58

為10元撞死乘客 車隊判賠1048萬

曾雨薇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前年十月,台灣大車隊的計程車司機林淵晟,因為繞路跟乘客為了10塊錢發生口角,趁著乘客下車時,由後方加速撞死乘客後逃逸。刑事方面,法院判決司機二十年定讞,至於民事部份,一審法官認為,台灣大車隊對駕駛有選任及監督權,符合民法上的雇傭關係,判決應該賠死者家屬1048萬元。

  哽咽得快說不出話,即使知道可以獲得一千多萬元賠償,杜太太心中的痛,依舊難以撫平。因為運將一時的衝動,毀了一家人的幸福,兩年前他的先生,不過因為繞路多了10塊錢和計程車司機林淵晟起口角,被趕下車之後回頭瞪了一眼,司機竟然就倒車加速把人給撞死。撞擊力道之大,甚至把前方汽車後車廂都給撞凹了,生財工具成了殺人凶器,闖下大禍的司機躲了一天一夜,終於出面投案。

  刑事方面,法院認定司機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判決有期徒刑二十年定讞,而民事一審法官認定,台灣大車隊有指揮監督司機的責任,符合民法上的雇傭關係,判決必須賠償家屬1048萬。

  台灣大車隊很不服,認為林淵晟只是靠行司機,車隊只是幫司機「媒合」客人,兩者沒有給付報酬,提供勞務的雇傭關係,所以堅持要再上訴。聽到台灣大車隊的回應,杜太太把手都給捏紅了,杜家人帶著悲傷過了600多天,如今官司還要繼續纏訟下去,失去家人的悲痛,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平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