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4 18:58

運將撞死乘客 判刑20年定讞

張鎮麟 張政捷 報導  / 台北市

  惡劣的撞人行為,大家還記得嗎?前年10月台灣大車隊一名林姓司機,和乘客在計程車上吵架,林姓司機把乘客趕下車後,又故意倒車再加速撞死被害人,原本判決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定林姓司機自首,符合減刑要件,改判這名惡劣的司機有期徒刑20年確定。被害人的妻子聽到改判的消息,大喊不能接受。

  紅著眼眶,留下不值得眼淚,杜太太在知道判決之後,完全不能接受,情緒崩潰。因為他的先生,在前年的10月份,坐計程車回家的途中,跟林姓司機為了10塊錢發生爭執,被趕下車之後,雙方僵持十幾秒,最後被害人回頭瞪了一眼,就是這個動作,讓司機決定倒車加速撞死被害人。當時的力道之大,看到這台汽車後車廂凹陷的程度就可以知道。

  而且這名林姓司機,在撞死人之後,躲了一天一夜,才在律師的陪同下投案。原本法官判決林姓司機無期徒刑,不過最後認定林姓司機有悔意,改判20年,杜太太手都捏紅了,就是無法接受。現在的杜太太,不敢再搭計程車,就怕再想起老公發生的悲劇,法官的輕判以及台灣大車隊的置之不理,真的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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