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9 12:00

色誘迷殺3運將 "非故意"殺人免死?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您還記得這個恐怖的女殺手嗎,她在台北桃園地區引誘計程車司機上旅館,再用安眠藥迷昏被害人劫財。還有3個司機在浴缸裡昏睡結果溺斃,本來嫌犯被判處死刑,但法官認為她沒有故意殺人,現在改判三個無期徒刑。

  一名現年40歲的女子江雲卿,前年底開始在台北桃園地區,鎖定計程車駕駛在路邊隨機攔車,一上車就說要包車到處玩,要運將當伴遊,還色誘運將開房間洗鴛鴦浴。趁著對方不注意,把事先準備的安眠藥加入飲料中,讓對方喝下昏迷趁機洗劫財物。

  雖然江雲卿身高不到150公分,而且相貌平庸,但還是有七名運將受害,其中有三名運將因為躺在浴缸裡昏迷溺斃。江雲卿落網後,坦承所有犯行但堅稱不知道有人因此溺斃。

  不過板橋地院認定她有殺人意圖,判她3個死刑,原本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但高院更一審認定,江雲卿是為了劫財下藥,沒有故意殺人意圖,改判她三個無期徒刑。不過被害人家屬不滿,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要法官重判她死刑,整起案件還能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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