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8 06:00

16年內殺2女友 狠男判處死刑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男子吳敏誠18年前外遇,不滿女友譏笑他「沒用」並要分手,亂刀將對方刺死,卻只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前年他因新女友想分手,竟掏出自製鋼筆手槍,當街對女友後腦開槍奪命,高院更一審依殺人罪,將這名在16年內狠奪兩女友性命的「情人劊子手」判處死刑。

  18年前只有28歲的吳敏誠,在桃園大園鄉擔任工廠倉管員,當時他開車載著25歲的女友出遊。兩人在車上因為借錢問題起了口角,被笑沒用的吳敏誠,一氣之下竟然拿出刀子,亂刀刺死女友最後棄屍在停車場。

  殺了人吳敏誠出面自首,但是只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重獲自由的他變了嗎沒有。2006年吳敏誠又認識了,在安親班當老師的女友,一樣為了錢多次跟女友發生爭執,吳敏誠好幾次跟前妻說想殺了女友。

  沒想到就在前年12月1號,吳敏誠衝到安親班找女友談判,兩人見面不到兩分鐘,吳敏誠拿出自製鋼筆手槍,朝女友後腦開槍。7天後又主動投案,一聲抱歉來的太遲,16年內吳敏誠狠奪兩女友性命,高院更一審最後還是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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