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2 12:00

滅火器過期 消防局官員:不急?!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這樣的官員真的太離譜了,台中豐原的中興里有130支滅火器,不過全部都過期半年了,居民要求趕快換滅火器,沒想到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卻回答說,這有什麼好急的,我在休假耶,民眾氣得大罵,如果發生火災誰來負責。

  走進中興里這是個舊社區,看到的第一支滅火器就是過期的,有效期限是民國100年3月,已經過期半年,里長拿起滅火器試噴看看,因為過期壓力變小,噴出來的力道很小,過期的還不止這一支滅火器,總共130支全都過期。

  這是老舊社區巷道非常狹窄,轎車開進來都有問題,一但發生火警,消防車根本不進來,這位黃太太的家廚房上星期火災,滅火器過期不能用,幸好鄰居自己有自備滅火器幫忙滅火,但里長向消防局反應,預防科長卻回答說,這有什麼好急的我休假,完全不顧居民的安全,讓居民在耳裡實在很不是滋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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