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警察抓賊反而被賊告,台中一名女子,在大賣場偷竊被發現,警方前往處理,她跪在地上求饒,跪了二十分鐘不起來,員警認為她想耍賴,於是抓起她的手,反折到背後,女子猛力抵抗,結果手臂骨折,現在女子反控員警執法過當,堅持提出傷害告訴。
賣場監視器中,女子推著滿車子的衣服在櫃臺結帳,但是推車下面那一層,有巧克力有電池,打算偷渡過關被發現,賣場人員報警後,將她帶到休息室,搜查她身上還有沒有藏更多東西,沒多久兩名員警來了,準備將女子帶走時,她突然跪在地上不斷求饒,怎麼樣都不肯起來。
跪了二十分鐘,男警認為她想甩賴,決定強制帶人,上前一把抓住她的左手,反折到背後,但女子還是猛力反抗,結果造成手臂骨折,緊急送醫。氣的反告員警,要提出傷害告訴。
派出所所長出面,示範當時抓人的方式,將嫌犯手臂往後準備上手銬,雖然是正常程序,不過女子用力抗拒造成受傷,其實再看監視器畫面,那時候去現場的兩名員警,其中一名是女警,當時應該由女警執行勤務,畢竟把瘦小的女嫌犯手折斷,怎麼樣都會讓人有執法過當的聯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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