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6 18:58

國宅地下室"公"用 住戶付錢停車

吳青穎 邱顯雄 報導  / 高雄市

  今天的追追追跟我們投訴的是高雄的一個社區,因為這裡的住戶擁有土地所有權,但是地下室卻由高雄市政府使用變成停車場,居民要回自己家停車,還要另外收停車費。更可怕的是,地下室沒人管理,不但髒亂不堪,常常有不良份子出入,甚至還曾經發生過性侵案。

  這一群住戶講到這個地下室,每個人都有氣。這位林大哥指著地下停車場,說自己在這裡住了三十年,要停車居然還得要付錢給市政府。

  這個停車場原本是防空避難所,當初買的時候,使用權、管理權歸政府。說好了只供戰爭時避難使用,想不到政府突然改變,就把地下室改成了停車場。市府一年可以賺進兩百萬,這樣也就算了,停車場也沒人管理,成了治安黑洞。

  安全門推出去,滿地的碎酒瓶,住戶說還會有人砸車吸毒,更可怕的是還曾經發生過性侵案。調出新聞畫面,民國96年的時候,就有一個女老師回家停車,在這裡被歹徒綁架性侵。住戶擔心又害怕,只希望能夠和政府協商。

  我們求證高雄市政府,市府回應,其他有類似狀況的國宅都已經處理完畢。這一個國宅因為有程序問題,所以還在處理產權回歸的問題;但得等到年底住宅法新法實施之後,才能給住戶明確的答案。不過針對居民在意的治安不好,他們會立刻請員警加強巡邏安裝鐵捲門,改善地下室的安全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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